对于购房者来说不能忽视,因为自己在买房的时候本身就属于一个弱势的地位,只有按照章程办理手续,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一、购房合同备案好处有哪些
购房合同备案主要有以下四大好处:
1、可以知晓所购房屋手续是否合法。购房合同备案前,登记部门会对开发商所售房屋的有关材料进行查阅,如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等。只有所售房屋符合一定的条件,预售合同才能登记备案。
2、可以防止“一房多卖”。即同一套房屋已出售,且预售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,如果开发商再将该房出售给他人,后一合同则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,因此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可防止开发商“一房多卖”。
3、可以防止房屋“多重抵押”。如果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的,且不能出具解除抵押关系证明,就不能在房产部门备案。
4、可以方便办理产权变更手续。如果预售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,就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手续。
二、购房合同如何备案
买房是一件大事,特别是在现在这种房价高涨的情况下,一套房子的价格是大多数家庭都承受不起的。购买商品房时,进行商品房合同备案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,这种行为可以在消费者遇到相关纠纷时合理维权有重大作用。
1、购房人(单位)在交付购房款(包括订金、首付款、按揭款)时,一定要向房地产开赴企业索取由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“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”。
该通知单共分为四联,一联由开发企业留存,二、三、四联给购房人(单位),由购房人(单位)持此三联到预售资金开户银行交款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购房款,否则,购房人(单位)可拒绝履行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反映解决。
2、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)、买卖合同、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三联到市房产交易备案,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。如购房人不按要求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,房产管理部门对其申办的权属登记一律不予受理。